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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作我国古代经典标准化电子文本的倡议
苏 芃 /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古代经典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人类文明的宝贵遗产,已经潜移默化地融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小到每时每刻使用的词汇,大到中国人的价值观,都离不开古代经典,这种影响不仅存在于汉字文化圈,更是跨文化、跨语言的。因此,在全球化的今天,如何将古代经典进行现代性转化,是值得讨论的话题。
近代以来,随着科举制的废止和“新文化运动”的影响,文言几乎淡出了大众生活,但是古代经典依然备受瞩目,作为人文学科的研究基石,被一代代学者不断注译与阐发,以各种形式传播推广。近二三十年来,随着互联网数字技术的应用,经典的传播路径又发生了巨大的转变,除了依靠纸质出版物,利用各类电子媒介随时随地都可以便捷地获取并阅读经典。然而时至今日,古代经典的权威文本,仍必须溯源官方出版机构出版的权威纸质版本,没有任何一种可以直接援引、取用方便的电子文本,学术研究和各级教学都受限于此。一方面,以学术论文写作为例,按照现代学术规范要求,一旦涉及成段的引文,哪怕是《论语》这种常见经典,也得翻箱倒箧核查出处、标注页码,这不仅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严重影响工作效率,也显得与数字化时代格格不入。另一方面,在大众教育(包括基础教育)领域,各种粗制滥造的古代经典电子文本大行其道,贻害无穷,制作方便获取且具有指导作用的标准化文本,是传播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保证。在这种背景之下,制作我国古代经典的标准化电子文本,已是学术界、教育界呼之欲出的共同需求。
从当前条件来看,制作经典的标准化电子文本是一项切实可行的工作,但在这项工作开展之前,我认为至少需要把以下三个问题讨论清楚。
一、如何界定“经典”,从哪些经典开始制作标准化电子文本
经典,在我国原指作为典范的儒家载籍,后来泛指具有典范性、权威性且经久不衰的传世之作。我国有着悠久的文明史,古代典籍丰富多样,先秦两汉的传世古书就有将近120种之多,其中大部分都可以称之“经典”,唐宋以降存世的经典数量更多。讨论制作经典的标准化文本,首先要列出古代经典的基本书目,在基本书目中选取重点,可将其定义为“国家核心经典古籍”,再作不同层级批次的划分,例如第一批40种,第二批100种,第三批200种,等等,逐次展开工作。在完成标准化的白文本之后,也可以再延伸制作经典代表性古注的标准化文本,推动古代经典不同文本层级的标准化。
从我国古代经典的不同性质来看,儒家经典和历代纪传体正史,即所谓“正经正史”,自古以来备受重视,历史上每个朝代几乎都有官方认定的标准化文本。比如儒家经典,汉唐以来历代官方镌刻的“石经”,就是标准化文本。又如,在北宋雕版印刷技术广泛应用以后,“正经正史”不断有官方主持校刻的印本(监本、殿本等),也是标准化文本。在经史子集四部之中,“正经正史”相对子部、集部经典,是最早形成标准化文本的经典,流传之中较为稳定,变异最小。基于这种认识,当前制作经典的标准化电子文本时,可以先从“正经正史”的白文本做起,继而延及诸子典籍、正史以外的重要史籍、历代文学经典等。这样不仅能够充分利用前人已有的成果,而且可以通过“正经正史”标准化电子白文本的制作,较快建立规范,指导后续工作。此外,2021年3月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首批向全国推荐经典古籍及其整理版本,包括经史子集四部经典40种,这是经过专家多轮讨论评选出的优秀古籍整理本,也可以作为古代经典标准化电子文本制作的基础。
二、何谓“标准化”
标准化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是人与人之间协同合作的基础,在不同的学科领域,标准化有着不同的内涵。我们这里倡导的经典电子文本的“标准化”,主要侧重文本的规范统一,具体而言可以包括四项内容:一是底本的标准化,二是字形的标准化,三是标点的标准化,四是分段编号的标准化。
首先来看底本的标准化。古籍整理本多是译注本,由于译注者个人倾向不同,所选取的底本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底本的标准化,指对经典古籍进行定本式整理,选取一个具有相对共识的版本作为电子文本的底本。这种具有共识的版本,可以是古代的某个影响较大的善本,如《十三经注疏》阮刻本的白文部分,也可以是学术界公认的通行的整理本,如中华书局“二十四史”的点校整理本。古籍整理本虽然通常也是以古籍善本作为底本,但是如果整理本相较其底本更胜一筹,那便可以直接以整理本作为电子文本的底本。程毅中先生曾撰文指出“古籍数字化须以古籍整理为基础”,[1]这一认识应用在经典标准化电子文本的制作上尤为切要。
其次是字形的标准化。2021年10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古籍印刷通用字规范字形表》,这个字形表由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共同起草,可以作为电子文本字形标准化的参考依据。这个字形表未收的和有争议的异体字形,可由相关专家审定。建议先制作繁体字版,然后再制作简体字版,以面向不同需求的读者。
再次是标点的标准化。从各类古籍整理本来看,标点或多或少存在差异,因此要统一电子文本的标点,当以权威性的古籍整理本作为依据,遇有疑难分歧之处,可以再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审核判别,给出结论性的意见。
最后是分段编号的标准化。关于经典古书的分段编号,不少前辈学者较为重视,翻开杨伯峻先生的《论语译注》《孟子译注》《春秋左传注》,每篇文段都有具体的数字编号。如“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对应编号是7.22,这是因为这句话出自《论语·述而》,《述而》是《论语》中的第七篇,而这句话在《述而》的第二十二章。后来金良年先生的《论语译注》、李零先生的《丧家狗——我读〈论语〉》、杨逢彬先生的《论语新注新译》等书承袭了这种分段编号,只要去查7.22,都是对应这一章的内容。在制作标准化文本以后,学术研究中如果涉及这一章的相关引文,只要括注《论语》7.22,就能明确出处,不用再标注版权、页码等信息。可见分段编号是极其科学的文本管理方式,是对文本进行标准化加工的重要工作之一。据说有的出版社认为在汉字前面加阿拉伯数字影响排版美观,所以不建议加编号,这恐怕是舍本逐末的顾虑。然而,在国内各大出版社已出版的古籍经典中,带有分段编号的文本还是较为少见,即便同一套丛书之中,也会出现有的书加,有的书不加,这可能也跟具体整理者的不同认知有关。制作经典的标准化文本,分段编号是必不可少的,值得引起大家重视。对于分段的分歧,也可由相关专家经过讨论,定于一是。
需要强调的是,制作标准化文本的目的不是消灭古籍经典的多样性,而是兼顾学术性与实用性,化繁为简,以方便古籍经典被不同社会层面、不同需求的读者科学使用。另外,数字时代古籍图像的存储方式愈加多元,各类珍本古籍早已化身千万,所以我们没必要担心古代经典的标准化电子文本通行之后,其他版本会遭到排斥淘汰。
三、如何树立权威性
古代经典的电子文本,在网络媒介上流传有各类版本,良莠不齐。虽然从1990年代至今,这些电子文本的质量也在逐步提升,但是其权威性始终不及纸质出版物,无法作为学术研究与各类教学的文本依据,所以电子文本的权威性如何树立,对于它的推广与接受至关重要。
制作经典的标准化电子文本工作最好能由官方机构牵头,专家主导,广泛征求学者意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然后分工协作,统筹安排。这项工作意义重大,某种程度上堪比古代的勒石刻经,建议可以作为国家重点文化工程或者古籍出版数字化工程立项,分期分批有序展开。制作完成以后,公开在相关网站之上,作为免费的公益资源,面向广大读者开放,这样也可以规避参考使用古籍整理成果时可能涉及的版权纠纷。
以上是我对制作古代经典标准化电子文本的倡议,尝试从一位古代经典研究者的角度,提出一些不成熟的建议,难免挂一漏万,希望可以抛砖引玉,激发更多同道的深入研讨。
(编辑:许可)
注释:
[1]程毅中:《古籍数字化须以古籍整理为基础》,《光明日报》2013年4月30日,第6版。